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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乙类非处方药零售问题的批复
信息来源:邹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08-8-14 12:53:06 点击数:293
国食药监市[2003]246号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你局《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非处方药在药品零售企业销售有关问题的请示》(京药监市〔2003〕16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枯草杆菌、肠球菌二联活菌多维颗粒已被列入国家非处方药乙类药品目录,可以在符合其密闭、遮光、阴凉干燥贮藏条件要求的零售药店销售。
特此批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
○○
三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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