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迅速开展婴幼儿奶粉专项检查
信息来源:邹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08-9-28 10:44:42  点击数:535

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向各镇(办)、县直各成员单位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单位紧急行动起来,迅速开展婴幼儿奶粉安全专项检查。

    一是立即开展市场专项检查,一旦发现2008 86日前生产的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立即登记封存,停止销售,追查其来源和去向,并监督企业尽快召回全部污染奶粉;二是组织生产企业开展专项检查,特别要对加工原料和成品进行三聚氰胺污染物专项检查;三是加强原料乳生产和售奶站的监督管理,强化监督力量和监控手段,确保奶源质量,严厉打击原料乳掺杂使假等违法行为;四是及时诊断和治疗因食用受污染婴幼儿配方奶粉患病的婴幼儿,妥善做好善后工作;五是加强应急职守和信息报送工作,启动婴幼儿奶粉安全专项检查日报制度,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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