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局关于淘汰天然胶塞工作的电话通知精神
信息来源:邹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08-8-15 13:52:05  点击数:2593

2004年12月31日接国家局电话通知:为全面做好2005年淘汰天然橡胶瓶塞工作,国家局正与国家发改委协商,拟定各类品种淘汰天然胶塞的具体时间并将下文通知有关单位,在通知下发前输液产品可延期6个月、粉针(主要指青霉素钠、钾)可延期3个月继续使用天然橡胶瓶塞,其他品种淘汰天然胶塞的时间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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